一、熊御史义不仕清
2009-05-30 11:16:21.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、熊御史义不仕清

永定熊公兴麟,字石儿,崇祯癸未[1]联捷进士。明年选授南直隶宜兴知县,甫出京而北都陷,南都立,就任革陋规,除“火耗[2]”,一年而民心翕服。南都再陷,公知事不可为,弃官归。隆武起用旧臣,授主事,转御史。汀州蒙尘,谒永历于行在[3],畀原职。明年勅为湖广监察御史。时清师已四出,公驻辰州,湖广虽为明有,而所抚王进才、王允成、袁及第、马进忠等皆流寇馀孽,各提兵十数万,盘踞长沙、宝庆等府。公与荣王募兵勤王,毁家给饷,辰人感公德,家立长生牌位。荣王设太祖[4]高皇帝位于府内,与公结盟,誓复中原。未几,清兵迫近,荣王出扎外去,公与王进才居辰,进才举动暧昧。闻永历主远入滇黔,杳无消息,佥议立荣王监国,进才中变,遂不果。公为清总兵官马某部下张提官所执,逼令剃发。公手剪将发悉去之,张曰:“我大清制度只有剃发,那有翦发?公翦则翦耳,胡剃为?”张不敢强,乃布衣葛巾诣马,马以温语慰之。辰道李藻畏罪,思要功,将解赴三王,三王者恭、智、淮也。会江西提督金声桓反正,两广督师何腾蛟出师长沙,三王见势不支,避返武昌。公居辰,住一破屋,与兵士杂处。房仅容膝,臭秽不堪,公吟咏自若。其后,李藻送公至督府,解燕,以敕印不至,仍押还。盖初逮公时,李已将敕印解三王,三王以公未至,未报部,故部无案可稽。于是公羁辰阳先后五年,迨新道刘升祚接任,一见惊曰:“老先生要做官即起文做官,否则即应放还,何久淹留?”为主檄辰守,取公呈投院,判准回籍。公乃得以全节终矣,卒年八十又九。嗟乎!若公百折不回,九死无悔,祗以两亲在家,思求一面。在辰相从惟一四弟,字曰碧水;一仆曰余文,在外居住。一日俱病甚,公在辰所题功贡[5]浙江桑生梦见府城隍,责以“熊按院弟与管家病重,汝等何不一往视,要过二十六日方好。”桑以告,公不之信,时已延一在庠医生诊治,不效。因偕往府城隍庙求签,有“庸医误人,顺气自愈”之语,乃依顺气方治之,果于二十六日得痊。公自言阴阳之理生平不甚信,至是方知其显赫云。

予曩读家实亭先生(嘉穗)《东山草堂集》,见所为《前进士湖广巡按御史熊公传》,倾慕公之为人。辛未寓潮,公族裔宇英自湖南归,出公遗诗暨八十五岁时自述生平略历,属为校订,爰摘记大概于此。至梦城隍一事,与传略异,此盖本诸公所自述。又翦发一节,传略而不详。清初剃发令严,容留数载,反滋疑问,兹据自述直书,固无碍大节云尔。

【注释】

[1] 崇祯癸未——即明崇祯十六年(1643)。

[2] 火耗——明清政府借口弥补所征赋税银两熔铸折耗而加征的税额。

[3] “谒永历”句——永历:此处指南明桂王朱由榔,永历是他的年号(16471661)。  行(xíng)在:本作“行在所”。古代封建帝王所在的地方。后专指皇帝出行所至地方。

[4] 太祖——即朱元璋(13281398),幼名重八,又名兴宗,字国瑞。是明建立者。13681398年在位年号洪武。也是继汉高祖刘邦以来第二位平民出身的君主。

[5] 功贡——以军功作贡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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