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一、丘梅塘为兄报仇[1]
《东山草堂集》有《丘梅塘传》,为兄林塘报仇。据中都《丘氏族谱》,谓梅塘、梅林名字误换,曩修县志拟采入“独行”或“杂录”,志事中顿,摘记于此。
丘赞廷,字梅塘,明万历间人,居中都之林塘。父早殁,兄林塘商于楚。梅塘年少,留养母。林塘在楚与连城张三峰共眷一妓,张旋纳为室,林塘仍私之。张怒,伺其入,即卧所并妓杀之,持首诣县,县以为义夫,给赏银牌而去。梅塘闻之痛甚,思报仇。念讼之官则不直,往而刺杀,则兄弟皆未有嗣,乃私购鐡椎藏诸箧,而未有以发也。未几,生二子,乃慨然曰:“此赞廷报兄之年乎?”遂与一子后兄,与家人诀,携鐡椎往走三千里,访仇所在,佯为客投刺谒张,出不意椎击之。张头裂晕血仆阶上,梅塘出门大呼曰:“而今报吾兄矣!”一市大惊,梅塘趋县自首,张家属亦求按验抵罪。令视张被创不即死,命傅以药。怜梅塘义,欲生之,判限百日内死,抵罪,逾限不问。梅塘系狱,期满,薄笞数十释出。越八日,梅塘持兄丧归,未出境而张竟死。君子以为天道云。
【注释】
[1] 本篇参见《上杭县志》(重印民国版)卷三十六“杂录”,第1100页。
四十二、锺禄与馆竖子[1]
予纂杭志杂录,采《东山草堂集》尚有“锺禄传”及“书馆竖子”两事,虽佣工愚民,其愈于读书明理自诩贤达者远矣,并记于此。略云:
锺禄者,中都锺氏仆,无父母妻子。因主以为姓,淳朴无他能。从主人商于外,囊可百馀金。主人欲行赌,谏不听,则窃囊金,走千里,上之主母。
馆竖子姓李氏,忘其名。家贫,佣于书馆,汀试诸生携之入郡。通衢演崇祯剧,往观,涕涔涔下,恐侪辈笑,则面壁掩泣。还寓就寝,犹蒙被欷歔[2]。诸生叩之,不敢对,既乃放声大哭,曰:“呜呼!皇帝死矣。”诘旦有笑之者,则正色言曰:“吾
【注释】
[1] 本篇参见《上杭县志》(重印民国版)卷三十六“杂录”,第1100页。
[2] 欷歔(xī xū)——叹气;抽泣声。也作“歔郗”、“唏嘘”。
[3] 掇巍科——掇(duō):考取。 巍科:犹高第。古代称科举考试名次在前者。
[4] 顿颡(sǎng)——屈膝下拜,以额角触地。多表示请罪或投降。
四十三、金笋说[1]
《东山集·金笋说》曰:“心峰溪之濒有野竹杂生茅苇间,其下产金笋,色黄而味甘。古未有以此物名者,有之,自近日始。又不产于他方,犹沿溪上下数里有之。先是,有樵夫牧竖戏掘地中,偶食而美。稍稍传播,土人遂以为利,甚至献之上官,有重价相购者。昨订邑志,予欲载之物产中,众以物产微少,惧上官诛求而止。”
予案,此笋初出土时亦非作黄色,煮时先用冷水则白,热水则黄,经久则无不黄矣。味颇苦,须先煮而漂去苦味,乃可口。仓海先生《忆游上杭》诗有云“黄坑黄笋旧知名”,即此物也。黄坑村口即心峰滩,先生先代由黄坑徙镇平焉。
【注释】
[1] 本篇参见《上杭县志》(重印民国版)卷三十六“杂录”,1099页。